AOWA ELECTRONIC PHILIPPINES, INC.,请愿人,VS。国家首都地区贸易和工业部,受访者。[G.R. 189655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664菲尔。 233 第二师 [ G.R. No. 189655, April 13, 2011 ] AOWA ELECTRONIC PHILIPPINES, INC., REITTIONER, VS.国家首都地区贸易和工业部,受访者。 RESOLUTION NACHURA, J.:根据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向本法院提交复审请愿书 [1],寻求撤销上诉法院 (CA) 2009 年 6 月 23 日的决定 [2],它确认了贸易和工业部 (DTI) 上诉委员会 2008 年 8 月 26 日[3] 的决议,维持了 DTI 裁决官(裁决官)2008 年 4 月 10 日的决定[4]。 CA 从裁决官的调查结果中引用的事实如下: DTI-NCR 的记录显示,不同的消费者对 Aowa Electronic Philippines, Inc. 提出了许多行政投诉,或总共至少 200 和从 2001 年到 2007 年,七十三 (273)赢得了礼物或将收到一些赠品。在某些情况下,当目标客户对上述“礼物”或赠品表示兴趣时,奥瓦的代表会口头表明只有在购买了一种或多种质量较高的附加产品时才能索取或接收相同的东西.然而,消费者投诉人声称此类产品定价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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