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4菲尔。 139 第三师 [ G.R.第 168552 号,2011 年 10 月 3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ERRY JACALNE Y GUTIERREZ,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ERALTA, J.:上诉人 Jerry G. Jacalne 就上诉法院 (CA) 2005 年 3 月 31 日在 CA-G.R. CR-H.C.第00473号。案件事实如下。在 1996 年 3 月 15 日的信息[2] 中,上诉人被指控犯有以下绑架和严重非法拘留罪: 1996 年 3 月 8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大都会拉斯皮纳斯市和上述被告是个人,没有法律授权或正当动机,当时并在那里绑架并拘留了 JOMARIE J. ROSALES,一名未成年女性(7 岁),目的是剥夺申诉人的自由。违反法律[3]在传讯期间,上诉人对所指控的罪行表示“无罪”。 [4]随后对案情进行了审判。检方认定以下事实: 1996 年 3 月 8 日上午 8 时,受害人乔玛丽·罗萨莱斯 (Jomarie),当时七 (7) 岁,女性,居住在拉斯皮纳斯 Mabuhay Street 142 号City 和一名一年级学生早上 8:00 到 10:00 在拉斯皮纳斯的 CAA 小学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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