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菲尔。第472章第 168317 号,2011 年 11 月 21 日] DUP SOUND PHILS。和/或 MANUEL TAN,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 CIRILO A. PIAL,被告。判决 PERALTA, J.: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在本申请中对移送审案进行审查的是上诉法院 2004 年 11 月 24 日的判决[1]和 2005 年 5 月 16 日的决议[2]( CA) 在 CA-GR SP No. 81251。CA 撤销并搁置了 2003 年 6 月 30 日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 (NLRC) 在 NLRC NCR CA No. 033103-02 中的决定,而 CA 决议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即时请愿书源于私人被告 Cirilo A. Pial (Pial) 于 2001 年 11 月 5 日向奎松市 NLRC 提出的非法解雇投诉。在他的立场文件中,Pial 声称他是本案请愿人 DUP Sound Phils 的雇员。 (DUP),这是一家为各种唱片公司从事磁带录音业务的实体;请愿人 Manuel Tan (Tan) 是 DUP 的所有者和经理; Pial 于 1988 年 5 月首次受雇至 1988 年 12 月; 1991年10月11日,他被DUP重新聘用,并被任命为“母带”工作;他的主要功能是调整要录制的音乐的音量和强度,以及安排要录制的歌曲在盒式磁带中的顺序; 2001年8月21日,皮亚尔因病缺勤;当他第二天康复并准备工作时,他按照雇主的政策打电话给他们的办公室,任何缺勤的员工必须先打电话给他们的办公室,然后再报到;令他惊讶的是,办公室秘书告诉他,后者是谭指示他告诉他在他们建议他这样做之前不要上班的;三周后,皮亚尔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再次打电话给他们的办公室。这次办公室秘书建议他另找工作,因为根据 Tan 的指示,他不再被允许在 DUP 工作;皮亚尔向办公室秘书询问不让他回去工作的原因,并恳求她接受他回来,但秘书只是重申了谭的命令,不让他回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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