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菲尔。 450 第二师 [ G.R.第 183357 号,2010 年 3 月 15 日] HONORIO BERNARDO,请愿人,VS。 EUSEBIO VILLEGAS 的继承人,受访者。 PEREZ, J. 判决: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调卷复审的请愿书旨在质疑上诉法院 2008 年 4 月 21 日判决[1] 的有效性,该判决确认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RTC) 在民事案件编号 R-00-035 中,Rizal 的 Binangonan。这一争议源于 2000 年 11 月 14 日,被诉人 Eusebio Villegas 的继承人针对请愿人 Honorio Bernardo、Romeo Gaza(加沙)和 Monina Francisco(弗朗西斯科)提出的诉状。被告早些时候曾向黎刹比南戈南市初审法院 (MTC) 提起针对这三人的驱逐案,案卷编号为 99-065 号民事案件,该案件因超出管辖权而被提起诉讼而被驳回。提起强制入境案件的规定期限为一年。 [2]被告在诉状中声称,他们的父亲 Eusebio Villegas 是一块土地的注册所有者,该土地的转让证书 (TCT) 编号为 46891,面积为 18,369 平方米,位于比南戈南的 Barangay Pag-asa,黎刹;该请愿人以仅仅放牧他的牲畜为幌子,秘密地占有了被申请人的一部分土地;该请愿人与加沙和弗朗西斯科勾结并在标的土地上非法建造自己的房屋;管有问题已提交描笼涯调解,但双方未达成和解;该请愿人、加沙和弗朗西斯科曾强行、非法和不公正地占有并继续占有标的财产,并且拒绝撤出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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