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 C. SABERON,投诉人,VS。阁楼。 FERNANDO T. LARONG,受访者。[A.C. [第656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1日
583菲尔。 487 第二分部 [A.C. No. 6567,2008 年 8 月 11 日] JOSE C. SABERON,原告,VS。阁楼。 FERNANDO T. LARONG,答辩人。 R E S O L U T I O N CARPIO MORALES, J.:根据本法院 2008 年 4 月 16 日的判决[1],原告 Jose C. Saberon 和被告 Atty。 Fernando T. Larong 寻求重新考虑。申诉人的复议动议[2] 要求本法院裁定答辩人在向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提交的诉状中将勒索归咎于他的严重不当行为,而不是简单的不当行为。被申请人的复议动议,[3] 虽然对他处以并已支付的 P2,000 罚款也不例外,[4] 寻求本法院宣布受质疑的指控,即 BSP 审理的案件是勒索的一部分以经济利益为由起诉他的客户——尽管措辞粗俗——是一种特权沟通。至于申诉人的动议,他的论点在寻求重新考虑的决定中得到了充分讨论和裁定。因此,法院认为没有理由撤销该决定。另一方面,答辩人关于包含敲诈指控的答复受到绝对特权保护的意见已在其对复审请愿书的评论中提出[5],即这些指控是绝对特权的,就像任何投诉中提出的指控或[6]正如他现在在动议中所坚持的那样,在那里,他还提出了被质疑的陈述与 BSP 正在诉讼的问题的相关性或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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