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菲尔。 830 第一师 [ G.R.不。 166239,2006 年 6 月 8 日] ELSIE ANG,请愿人,VS。博士。 ERNIEFEL GRAGEDA,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ALLEJO, SR., J.:向法院提出复审上诉法院在 (CA) CA-G.R. 的决议[1] 的请愿书。 SP No. 76339 驳回了请愿人提出的取证申请,其决议驳回了复议动议。前因 1996 年 2 月 9 日,Janet Ang 在 Muntinlupa 市 Alabang 的 EPG Cosmetic and Aesthetics Surgery Clinic 的大腿上进行了吸脂手术。她由拥有并经营该诊所的 Erniefel Grageda 医生照顾和操作。在手术过程中,珍妮特开始癫痫发作。医生试图阻止癫痫发作,但珍妮特癫痫发作导致她死亡。国家调查局的法医专家将死因列为“不可逆转的休克”。 Janet 的父亲 Ang Ho Chem 对被告提起刑事诉讼。 1996 年 6 月 10 日,蒙廷卢帕市检察官办公室向蒙廷卢帕市大都会审判法院 (MeTC) 提交了一份针对 Grageda 鲁莽轻率导致杀人的信息[2]。信息的指控部分内容如下: 1996 年 2 月 4 日(原文如此)左右,[3] 在菲律宾蒙廷卢帕市并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当时正在EPG Cosmetics and Aesthetics Surgical Clinic 的医生在没有采取必要的护理和预防措施以避免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在当时和那里以粗心、疏忽和轻率的方式非法和重罪地对 Janet Ang 的人进行了吸脂手术。采取必要的纠正和/或预防措施来预防和/或制止直接导致她死亡的不可逆转的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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