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 PARIDA W. CAPALAN,公用事业工人 I,受访者。[A.M.不。 P-05-2055]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09日
513菲尔。 125 EN BANC [ 上午不。 P-05-2055,2005 年 12 月 9 日] 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 PARIDA W. CAPALAN,公用事业工人 I,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ER CURIAM:这是针对 Parida W. Capalan 不诚实和伪造官方文件的行政案件。前因如下: 2004 年 6 月 21 日,Parida W. Capalan,公用事业工人 1,Malabang 地区审判法院,Lanao del Sur,第 12 分庭,被提升并在同一法院被任命为第三书记员。然而,公务员委员会(CSC)不批准加泰罗尼亚人的永久任命,理由是她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合格人员的名册上。在 2004 年 10 月 14 日的一封信中,法院副署长 Christopher O. Lock 通知卡帕兰,由于对她所谓的职业服务专业资格的核实显示她的名字确实没有得到 CSC 的批准,她的永久任命已被终止。未出现在合格者名单中。法院副署长还告知卡帕兰,卡加延德奥罗市第 10 区域办事处 CSC 主任三级主任克里斯托弗·B·伦布雷证明,公务员委员会的记录显示她在卡加延德奥罗参加的考试2002 年 8 月 16 日的 City 是职业服务副专业考试,她的评分为 30.21% 的不及格。卡帕兰被指示立即停止并停止在法庭上履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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