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AS AÑONUEVO,请愿人 VS。汉。上诉法院和 JEROME VILLAGRACIA,答辩人。[G.R. 13000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0日
483菲尔。第756章第 130003 号,2004 年 10 月 20 日] JONAS AÑONUEVO,请愿人 VS。汉。上诉法院和 JEROME VILLAGRACIA,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TINGA, J: 自行车为骑手提供了相当大的速度和运动自由度。它从不受任何围场的束缚中获得了一定的魅力,为骑自行车的人提供了相对自由的感觉。它也给用户带来了一些明显的风险,并且已经成为监管的对象,如果不是政府,那就是父母禁止。目前的请愿书试图阻止一名受伤的骑自行车的人从撞他的汽车司机那里获得赔偿。争论的焦点是骑自行车的人没有在他的自行车上安装安全装置。然而,下级法院同意驾驶者本人因自己的疏忽造成碰撞。事实看似简单,但该决议需要彻底考虑过失的基本规则。正如上诉法院所确认的那样,本请愿书对帕西格市第 160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事实调查结果几乎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双方法院均裁定请愿人乔纳斯·阿诺努埃沃 (Añonuevo) 对骑车人杰罗姆·比利亚格拉西亚 (Villagracia) 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相反,请愿书取决于一个唯一的法律问题,被请愿人称为“新颖”:新民法典第 2185 条假定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应类比适用于非机动车辆。 [1] RTC 发现并经上诉法院确认,该事故发生在 1989 年 2 月 8 日晚上 9 点左右,在曼达卢永(现为城市)的 Boni Avenue 和 Barangka Drive 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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