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菲尔。第578章第 137471 号,2002 年 1 月 16 日] GUILLERMO ADRIANO,请愿人,VS。 ROMULO PANGILINAN,答辩人。 PANGANIBAN, J. 决定:由两个人同时疏忽造成的损失应由处于直接、主要和压倒一切地位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的人承担。在本案中,从事以房地产抵押贷款为抵押的贷款业务的承按人本可以通过尽职调查确定声称是注册拥有人的冒名顶替者的身份而轻松避免损失抵押的财产。摆在我们面前的案件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复审申请,对上诉法院 (CA) 1998 年 11 月 11 日在 CA-GR CV No. 44558 中的裁决[1] 提出质疑。 CA 决定内容如下:“因此,考虑到前提,特此撤销并撤销上诉的判决,另一项判决驳回了在下级法院提出的申诉。在这种情况下无需费用。”[2] 同样受到质疑的是 1999 年 2 月 5 日的 CA 决议 [3] 否决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 CA 在第 845 号民事案件中推翻了黎刹圣马特奥地区审判法院(RTC)(第 76 分庭),其处理如下:以吉列尔莫·阿德里亚诺 (Guillermo Adriano) 的名义在黎刹省契约登记处的 TCT 第 337942 号中描述和涵盖的内容无效且不具有效力,并指示被告 Romulo Pangilinan 重新传达或交付至此处原告吉列尔莫·阿德里亚诺(Guillermo Adriano)在导致并实现解除和取消在所述所有权上注明的房地产抵押权后获得上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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