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菲尔。 110 第二师 [ G.R.第 135481 号,2001 年 10 月 23 日] LIGAYA S. SANTOS,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菲律宾老年医学基金会,INC.,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QUISUMBING, J.:请愿人 Ligaya S. Santos 在 CA-G.R. SP No. 46629,命令请愿人腾出并将有争议的房地(位于马尼拉艾米塔维勒加斯街的狮子路)的所有权交给私人被告菲律宾老年医学基金会(PGFI),并支付租金和费用套装。 CA 撤销了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第 46 分庭 1997 年 9 月 16 日在第 97-82946 号民事案件中的裁决,该裁决确认了马尼拉大都会审判法院第 12 分庭 1997 年 2 月 26 日的裁决。民事案件第150316号。经上诉法院认定[1],本案的事实由来如下:1969年,私人被告PGFI占据了狮子路老年病中心的底层,市长Antonio J.应菲律宾医生联合会主席的邀请,马尼拉埃尔米塔的 Villegas 街。 1971年,PGFI在该大楼附近建造了一座体育馆。这后来被改建为食堂,并租给了维克多·希门尼斯(Victor Jimenez)。希门尼斯后来在未能支付租金后腾出了这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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