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菲尔。 437 第二师[上午P-01-1530 号,2001 年 12 月 13 日] ERIC P. BENAVIDEZ,原告,VS。 ESTRELLA A. VEGA,法院速记员 II,大都会审判法院,奎松市 37 分庭,被告。 D E C I S I O N MENDOZA, J.:这是针对 Estrella A. Vega,大都会审判法院,奎松市第 37 分庭的法院速记员 II 提起的严重不当行为和兼职的投诉。申诉人 Eric P. Benavidez 声称,他自 1990 年以来就认识答辩人 Estrella A. Vega。除了作为家庭朋友外,答辩人还受雇于申诉人的家人,为他母亲管理的家族企业获取必要的文件。 1996 年 11 月,申诉人接管了家族企业,并将其更名为“E. Benavidez General Merchandising”。他聘请答辩人的服务是为了确保从奎松市政府快速签发商业/市长许可证和其他许可证,例如消防和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明,并在社会保障系统 (SSS) 注册新公司名称下的国税局 (BIR),以及汇款人的 SSS 和 Medicare 保费供款。 1996 年 11 月至 1999 年 5 月期间,他向被诉人支付了上述交易的款项,外加月薪五百比索(P500.00)作为后者提供的服务的补偿。付款由答辩人或其授权代表开具的各种收据(附件 A 至 M)支付。... ERIC P. BENAVIDEZ,投诉人,VS。 ESTRELLA A. VEGA,法庭速记员 II,大都会审判法庭,奎松市 37 分庭,答辩人。[A.M.编号 P-01-1530]pdf预览版 ERIC P. BENAVIDEZ,投诉人,VS。 ESTRELLA A. VEGA,法庭速记员 II,大都会审判法庭,奎松市 37 分庭,答辩人。[A.M.编号 P-01-153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