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菲尔。 663 二等队 [ G.R.第 128104 号,1999 年 5 月 1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HERNANI SANDICO Y GABRIEL,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BELLOSILLO, J.: HERNANI SANDICO 和 GABRIEL 在向马拉邦地区审判法院提交的两 (2) 项单独信息中被指控犯有两 (2) 项强奸罪,罪名是强奸自己的女儿 Marivic Sandico,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案件编号 15896-MN 和 15897-MN。在克里姆。第 15896-MN 号案件,他被判有罪并被判处永久监禁,赔偿他的受害者 P30,000.00,并支付费用。在克里姆。案号15897-MN,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1]被告上诉人抨击他的定罪,理由是法院相信他女儿马里维克·桑迪科的证词是现状,而且检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他有罪。两 (2) 起强奸事件发生在 1995 年 5 月。第一次是 1995 年 5 月 19 日午夜十二点左右,当 Marivic 从位于纳沃塔斯鱼港的 Fishwealth Canning Corporation 回到家中时,她被聘为工厂员工。他们的房子是一层只有一个房间的房子,位于马拉邦 Dagat-dagatan 的 Martiniko St.。它没有卧室,只有一个非正式的休息室,四 (4) 米乘四 (4) 米,没有隔板或分隔。也就是说,桑迪科一家人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没有任何隔阂。当 Marivic 那天晚上回到家时,她的母亲 Gloria Sandico、妹妹 Marife 和一个侄子正躺在已经睡着的纸巾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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