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菲尔。第319章第 114385 号,1998 年 1 月 2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FREN JEREZ,原告上诉人。判决 ROMERO, J.:上诉人 Efren Jerez 以及 Joselito Quijan、Zaldy Victa 和 Efren Bola(在逃)在第 6755 号刑事案件中被指控犯有抢劫罪和双重杀人罪,在地区审判法院 [1] Daet, Camarines Norte, Branch 38, 根据 10 月 15 日的信息[2],内容如下:“1990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00 左右,在 barangay Sta. Basit 大院内。罗莎,菲律宾北甘马林省 Jose Panganiban 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手持左轮手枪和利刃武器密谋、联合并相互帮助,当时和故意、非法和重罪,以谋取利益为目的,通过暴力手段从 REYNALDO OCHOA 和 JOSELITO BALBASTRO 手中夺取以下个人财产,即:现金金额为 P45,000.00,两 (2) 枚镀金 Seiko 5 手表(es ),一 (1) 个金色马蹄形戒指和一 (1) 个镀金 Ray-ban,总价值 P52,000.00 菲律宾货币,属于上述 Reynaldo Ochoa 和 Joselito Balbastro;在上述抢劫案中,为了使上述被告人能够拿走、偷窃和带走上述物品,本案被告人为了他们的阴谋,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故意Reynaldo Ochoa 和 Joselito Balbastro 以背叛、明显的预谋杀死并利用他们的优势数量和力量,攻击、攻击和刺伤说 Reynaldo Ochoa 和 Joselito Balbastro,从而在他们身体的不同部位造成多处致命伤,结果,上述雷纳尔多·奥乔亚和小何塞·巴尔巴斯特罗当场死亡,对受害者的继承人造成了伤害和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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