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 ABACA,请愿人,VS。尊敬的上诉法院,菲律宾人民,被告。[G.R. 12716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6月05日
353菲尔。 99 二级 [ G.R.第 127162 号,1998 年 6 月 5 日] JOSE ABACA,请愿人,VS。尊敬的上诉法院,菲律宾人民,被告。判决 MARTINEZ J.:根据第 442 号总统令第 38 条和第 39 条的非法招募罪,请愿人 Jose Abaca 在东民都洛省卡拉潘地区审判法院受审,其依据的信息是:“在1988 年 11 月,以及在此之前和/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在菲律宾东民都洛省卡拉潘市,并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通过虚假陈述和欺诈性陈述致 ROSELIA JIZ JANEO、ZENAIDA J. SUBANG、RENITA J. JANEO 和 MELROSE S. PALOMO,表示他有权在台湾台北招聘工人,并且可以协助处理与此相关的必要文件,如果考虑到支付此类招聘费用的必要金额,并通过其他类似的欺骗手段,而事实上他没有被授权或许可招聘,是否母公司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从上述申请人那里收取一万四千比索(P 14,000.00)菲律宾货币的总额,该被告保证并表示该笔款项将用于支付投诉人的必要费用。申请出国就业并被上述虚假陈述说服后,投诉人将上述金额给予了本案被告,但后者远未履行其义务,挪用并转化为他自己的个人用途并受益于上述金额,造成损害和上述 ROSELIA JIZ JANEO, ZENAIDA J. 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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