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菲律宾人寿保险公司(现 JARDINE-CMG 人寿保险公司),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1804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7月23日
354菲尔。 896 第二师 [ G.R.第 118043 号,1998 年 7 月 23 日] 林肯菲律宾人寿保险公司(现 JardINE-CMG 人寿保险公司),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MENDOZA, J.:这是上诉法院 [1] 部分推翻税务上诉法院在 C.T.A.第4583号案件。事实没有争议。[2]申请人现为怡和招商人寿保险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寿保险业务的国内公司。 1984年,发行50,000股股票作为股票股息,面值P100或总计P500万。呈请人根据其票面价值为每张证书缴纳单据印花税。本案的问题是,在确定应缴纳的跟单印花税金额时,应考虑股票的票面价值还是股票的账面价值。被质疑交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SEC。 224. 原始股票凭证的印花税。 -- 任何协会、公司或公司在组织、重组或出于任何合法目的的原始发行股票证书上,每两百比索应征收一比索和十美分的单据印花税,其票面价值的部分或部分:但在原发行无票面股票的情况下,本办法规定的跟单印花税的数额应以协会、公司收到的实际对价为准。 ,或公司发行此类股票,在股票股息的情况下,按每股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林肯菲律宾人寿保险公司(现 JARDINE-CMG 人寿保险公司),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18043号】pdf预览版
林肯菲律宾人寿保险公司(现 JARDINE-CMG 人寿保险公司),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18043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