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NTONIO APAWAN Y TAPI,被告上诉人。[G.R. [第9793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6年09月30日
331菲尔。 51 第一师 [ G.R.第 97933 号,1996 年 9 月 30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NTONIO APAWAN Y TAPI,被告上诉人。 HERMOSISIMA, JR., J. 判决:这是对三宝颜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14 分庭判决 [1] 的上诉,该判决裁定上诉人犯有谋杀罪,并根据第经修订的刑法第 248 条,判处他终身监禁。初审法院命令上诉人赔偿受害者 Edgardo Yap 的继承人 P30,000.00 披索,并支付 P150.00 披索作为诉讼费用。 [2] MURDER 案的信息被记录为针对上诉人 Antonio Apawan y Tapi 的第 7191 号刑事案件,内容如下:“1984 年 8 月 13 日左右,在菲律宾三宝颜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说,持刀,通过背叛和明显的预谋,意图杀人,当场蓄意、非法和重罪地用上述武器袭击、袭击和刺伤他,当时他手持 EDGARDO YAP y 的人ALMOSERA,从而对后者的人身造成致命的刺伤,直接导致他的死亡,从而损害和损害了该受害者的继承人。” [3] 上诉人在提审时提出无罪抗辩。根据上诉人简报中的副检察长所提供的证据,以下事实成立:“Ermie Escala,一名 20 岁的少女,于 1984 年是三宝颜市 Tumaga 内陆地区的居民(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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