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 [CA-G.R. SP 第 132334 号,2015 年 1 月 20 日] EVELYN O. MARINDUQUE,请愿人,VS.公务员委员会、司法部长莱拉·德利马(LEILA M. DE LIMA)和移民局,受访者。 GONZALES-SISON, M., J. 判决:本法院提出复审申请[1],旨在推翻和搁置公务员委员会作出的第 12-0368 号决定和第 12-01639 号决议日期分别为 2012 年 6 月 27 日和 2012 年 10 月 2 日。 2012 年 6 月 27 日的决定确认请愿人 Evelyn O. Marinduque 被免职,而 2012 年 10 月 2 日的决议拒绝了她重新考虑的动议。简而言之,从记录中剔除的案件事实如下: 该案件源于对移民局(BI)官员和雇员在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尔国际机场范围内涉嫌违规行为的指控( DMIA)[2]。其中一名被指控犯有不当行为的人是请愿人 Evelyn O. Marinduque(请愿人),然后是 DMIA 的二级移民官员,直到她被终止服务。更具体地说,请愿人和移民局的其他雇员和官员因严重不当行为、损害服务最佳利益的行为、不诚实和严重疏忽职责而被司法部 (DOJ) 起诉并停职 90 天。修订后的《公务员行政案件工会规则》(URACCS)第 52 条。 2010 年 7 月 16 日正式指控的指控部分内容如下:“在 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7 月期间的某个时间,您作为派驻在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尔国际机场 (DMIA) 的移民局官员和雇员,共谋,互相帮助,严重违反你的就职誓言,通过护送和协助非法招聘人员的乘客,在 DMIA 促进非法交易,允许没有 E6 签证的 OFW 在没有所需的海外就业合同的情况下离开该国,并允许女孩来自中国和韩国的游客以游客身份进入该国,而他们实际上将作为艺人工作,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换取金钱和其他好处或对价,包括与卸载乘客约会并允许他们随后离开该国,通过这些方式你在 DMIA 通过名为“SOP”、“piso kada ulo”、“piso ulit para sa kahon”和 isang libo ulit para 的做法培养了一种腐败文化sa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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