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务市第十八师 [CA-G.R.铬。慧聪。不。 01590, February 26, 2015 ]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NATHAN BAAY Y FALCO,被告上诉人。决定 INGLES, GT,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项上诉[1],寻求撤销和撤销 2013 年 1 月 4 日地区审判法院,第 6 司法区,第 21 分庭,Mambusao,Capiz 在刑事案件中的决定 [2] No. 09-0886-05 for Statutory Rape 判决被告上诉人如下:“因此,法院认定被告 JONATHAN BAAY Y FALCO 别名 “Jun-Jun” 对强奸罪的定义和定义没有合理怀疑。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 266-B 条第 1 款,根据第 266-A 条第 1(d) 款受到处罚。他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被命令向私人申诉人支付 P50,000.00 作为民事赔偿以及 P50,000.00 作为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符合经 R.A. 修订的《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9 条的规定。 6127 和 E.O.第 214 条,如果被告人书面同意遵守对已定罪的囚犯施加的相同纪律处分规则,则应计入其预防性监禁的全部期限,否则,仅应计入 4/5 的刑罚。相同的。如此订购。”提交了一份信息[3],指控上诉人犯有法定强奸罪。信息中写道:“那是 2005 年 7 月在 Brgy 的某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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