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RMANDO DE GUZMAN Y JACOBE,被告-上诉人。[CA-G.R.信用证号35716]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马尼拉第四师 [CA-G.R.信用证号35716,2014 年 8 月 1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RMANDO DE GUZMAN Y JACOBE,被告上诉人。 GONZALES-SISON, M., J. 判决:本上诉旨在推翻和撤销 2013 年 1 月 9 日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 [1],该判决在黎刹圣马特奥第 76 分庭作出,该判决在此裁定被告上诉人 Armando de Guzman y Jacobe 犯有鲁莽轻率导致杀人罪(违反修订刑法第 365 条第 2 款第 6 项),并因此判处无期徒刑。最短4年2个月1天,最长7年4个月1天。被告上诉人同样被命令向受害者的继承人 Marina Roxas y Mercado 支付民事赔偿、实际、精神和惩戒性损害赔偿。在提交给黎刹圣马特奥地区审判法院(第 76 分庭)的信息中,被告上诉人被指控鲁莽轻率导致杀人,该信息的指控部分如下:“在 2005 年 5 月 27 日或前后菲律宾黎刹省罗德里格斯市,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当时是一辆川崎机动三轮车的司机,车牌号为 PY-8476,归 Remegio Jacobe 所有,无正当理由遵守交通法律、规则和法规,并且在没有采取必要的谨慎和预防措施以避免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在当时和那里以鲁莽、粗心、疏忽和轻率的方式故意、非法和重罪驾驶、管理和操作所述机动车辆, 由于这种疏忽、粗心和轻率,上述车辆在 MARINA ROXAS y MERCADO 上撞到了一名行人,从而导致后者遭受了致命的伤害tly 导致了她的死亡,该罪行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的,即未能当场向受害方提供他所能提供的帮助。...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RMANDO DE GUZMAN Y JACOBE,被告-上诉人。[CA-G.R.信用证号35716]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ARMANDO DE GUZMAN Y JACOBE,被告-上诉人。[CA-G.R.信用证号3571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