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扩大“PANAY 电话和电报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第 3289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6年12月01日
[ 1926 年 12 月 1 日第 3289 号法案 ] 一项扩大“PANAY 电话和电报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 目前在班乃岛上运营的“班乃电话电报公司”特此授权延长其与周围岛屿的电话线,并在其当前特许经营权中规定的相同条件下,在邻近水域铺设、维护和操作电话电缆,以连接周围岛屿上的电话线,对于上述特许经营权的未到期部分:但是,在本法案生效十年后,菲律宾群岛政府有权购买电话系统及其全部;此处规定的设备和附件,其价格相当于购买之日公司账簿上显示的实际价值:此外,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和损害公共秩序的国家紧急情况,以及安全,菲律宾群岛政府有权占有本法规定的电话系统,并有权操作该电话系统,直到紧急情况终止: 最后,特此授予的专营权不得禁止授予其他人、公司或公司类似的特许经营权。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受让人、其继承人或受让人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参与或协助任何政治运动,任何违反本条件的行为均应成为在由菲律宾群岛总检察长在马尼拉市初审法院,特此授予该法院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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