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第 2941 号法案第 3 节的法案,经第 317 号法案修订[第 319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4年11月29日
[第 3191 号法案,1924 年 11 月 29 日] 修改第 2941 号法案第 3 条的法案,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的第 317 号法案修订菲律宾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 第 1 节。经第 3107 号法案修订的第 2941 号法案第三节,特此修订如下:“SEC. 3. 初审法官的薪金。- 第五、第九、第二十和第二十三司法区的初审法官每人应获得一万比索的年薪;第三、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九、二十二、二十六,各九千比索,其他司法区和一审辅助法官,八每人一千比索。至高无上的文员法院,六千比索。”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一月一九百二十四日起施行。 1924 年 11 月 2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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