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对截至 12 月 31 日、1914 年的财政年度的岛国政府的杂项开支进行额外拨款的法案。[第 247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5年02月05日
[ 1915 年 2 月 5 日第 2471 号法案 ] 一项法案,对截至 12 月 31 日的 1914 财年的岛国政府的杂项开支作出额外拨款。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中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其中可能分别需要的拨款拨款,以补偿岛国政府在截至 12 月 31 日、1914 年的财政年度的服务:内政部。卫生局——旅费,卫生局二十三千比索;考试委员会的费用,一百八十四比索五十分;印刷费三千一百六十八比索六十五分;卫生局总共需要 26353 比索和 15 分。公共教育部。教育局。——工资和工资,六万一千五百七十二比索和四十四分;根据第 1698、14650 比索和 60六分钱;总共给教育局七万六千二百二十三比索和十美分。本法所有用途的拨款总额为 12576 比索和 25 分。证券交易委员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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