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岛国政府在截至 6 月 30 日、1905 年和其他指定期间的杂项开支追加拨款的法案。[第 136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5年06月27日
[ 1905 年 6 月 27 日第 1361 号法案 ] 一项法案,对截至 6 月 30 日、1905 年和其他指定期间的岛国政府的杂项开支作出额外拨款。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以菲律宾货币或可能各自需要的数额除非另有说明,否则部分补偿岛国政府在截至 6 月 1905 年 6 月的财政年度的服务:执行。执行局。薪金和工资,执行局,1905:根据第 1225 号法案的规定支出,15000 比索。或有费用,执行局,一千九百零五:在本项下拨出的资金中,除第 1220 号法案授权的资金外,总督可酌情支出五千比索-五。菲律宾民事服务委员会。工资和工资,菲律宾公务员委员会,1905:根据第 1225 号法案授权支付工资和工资,11800 比索。或有费用,菲律宾公务员委员会,1905:4 月 1 日 1905 至 5 月 1 日 1905 比索的公务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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