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4 年 3 月 14 日第 2398 号法案 ] 一项法案,为新的 1914 财年拨款来自山区省和阿古桑省和新比斯开省的某些养老金。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可能需要的数额: 学生养老金. (a) 支付从山区省和阿古桑省和新比斯开省选拔的不超过 10 名学生抚恤金的旅费和津贴,以修读教学培训课程;根据菲律宾立法机关第 1983 号法案的规定:前提是,此类学生不受该法案的奖学金要求的约束,并且可以在选定的菲律宾群岛任何学校接受此处规定的培训由教育署署长 P1,500.00 TEACHER PENSIONADOS。 (b) 支付从山区省以及阿古桑省和新比斯开省选出的不超过六名退休教师的旅费和津贴;根据菲律宾立法机关第 1984 号法案中的规定 1,250.00 __________ 本法案拨款总额 2,750.00 SEC。二、本法自六月一日起施行,九百一十四。 1914 年 3 月 14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为新的 1914 财年拨款从山区省以及阿古桑省和新比斯开省的某些养老金支出的法案。[第 2398 号法案]pdf预览版一项为新的 1914 财年拨款从山区省以及阿古桑省和新比斯开省的某些养老金支出的法案。[第 2398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