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阿古桑省、新比斯开省和山区省政府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用于该省和莫罗省截至 6 月 30 日、1911 日及之后期间的岛屿开支。[法案1992号]

[第 1992 号法案,1910 年 6 月 8 日] 一项拨款法案,用于支付阿古桑省、新比斯开省和山区省政府在截至 6 月 30 日期间在上述省和莫罗省的岛屿费用的杂项开支,一千九百一十一,及以后。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可能需要的数额补偿阿古桑省、新比斯开省和山区省政府的服务,以及截至 6 月 30 日、1911 年和此后直至用完的期间在上述省和摩洛省的岛屿费用:阿古桑省.工资和工资,包括省长的工资,每年四千八百比索;省司库,每年三千六百比索;布基农副省的副省长,每年三千六百比索;西布基农省省长助理,每年三千二百比索;上阿古桑省省长助理,每年三千二百比索; Hibong区省长助理,每年1200比索;省长书记员,每年一千八百比索;第三名省委员会成员的每日津贴; Agusan、Misamis 和 Surigao 区的财政工资的八分之二,该财政的职员工资的八分之二,以及区审计员的职员工资的比例部分;经执行秘书批准,经省委员会决议授权的此类雇员的薪金和工资;根据第 1396 号法案的规定,用于一般省级开支,包括实际和必要的差旅费和官员和雇员的每日津贴;用于物资运输;用于购买办公家具和用品;邮资和电报;印刷和装订;维护公务交通;省级建筑物的改建、维护和修理;租金;维护和修理桥梁、道路、小径和电话线,清除河流中的障碍物;公共动物的维护,包括农业局借出的饲养动物;法庭费用;囚犯的生计;贫困者的卫生和埋葬基金;按比例支付高级职员债券的费用;维护发射;由省长按照“勒班陀-邦托克省政府”领导下的第 682 号法案规定的方式支出资金;和其他杂费;四万七千比索:条件是,特此将第 1545 号法案第二节和第三节的规定扩大并适用于阿古桑省省委员会的第三名成员,但所有决议省级委员会确定支付给该第三名成员的每日津贴应经内政部长批准。...
一项为阿古桑省、新比斯开省和山区省政府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用于该省和莫罗省截至 6 月 30 日、1911 日及之后期间的岛屿开支。[法案1992号]pdf预览版一项为阿古桑省、新比斯开省和山区省政府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用于该省和莫罗省截至 6 月 30 日、1911 日及之后期间的岛屿开支。[法案1992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