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岛国政府在截至 12 月 31 日、1915 年和其他目的的财政年度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第 2431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4年12月23日
[ 1914 年 12 月 23 日第 2431 号法案 ] 一项为岛国政府在截至 12 月 31 日、1915 年和其他目的的财政年度的杂项开支拨款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的: 第 1 节 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以下款项或可能分别需要的数额,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补偿岛国政府在截至 12 月 31 日、1915 年的财政年度的服务。 (请参阅《菲律宾立法》第 10 卷第 2431 号法令表,第 67 页至第 149 页)。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设立紧急事务委员会,紧急事务委员会应由岛国审计员、岛国财政部长、总检察长、菲律宾议会拨款委员会主席和菲律宾议会的高级服务成员组成。菲律宾委员会,由后者担任主席,当负责任何建筑或维修工作的政府官员或政府任何局或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时,该委员会应负责证明相关工作、局或办公室的需要需要花费超过立法机关为此目的拨款的金额,以听取可能为支持该申请而提供的证据并提交其报告其向总督提出的建议。总督在征得菲律宾议会议长的同意下,根据上述紧急事务委员会的多数成员的建议,可以授权支出未特别拨款的额外资金,数额为有关的工作、局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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