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浮标和信标的法案。[第 849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3年08月24日
[第 849 号法案,1903 年 8 月 24 日] 一项保护浮标和信标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任何人或任何人将系泊任何类型或名称的任何船只或任何船只或任何船只、小艇、驳船、scow、筏子,或由菲律宾灯塔机构授权在菲律宾群岛的任何海湾、航道、海港、河流、海域或任何其他水域放置的任何浮标或信标的一部分,以辅助航行岛屿,或应以任何方式将任何船只、小船、小艇、驳船、飞艇、木筏或木筏的一部分挂在任何此类浮标或灯塔上,或故意拆除、损坏或毁坏此类浮标或灯塔,或应根据菲律宾群岛灯塔机构的授权,砍伐、拆除、损坏或毁坏在上述岛屿的陆地上竖立的任何灯塔,每项此类罪行均应被视为轻罪,一经定罪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sos,菲律宾货币,或在省级监狱中监禁不少于 1 个月或超过 6 个月,或罚款和监禁,由法院酌情决定,将此类案件中罚款的三分之一支付给告者及其三分之二给灯塔机构,用于修理或更换此类浮标或信标。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修理或更换任何此类浮标或信标的费用,这些浮标或信标可能因任何船只、船只、木筏或被系在其上的船只而被错放、损坏或毁坏,如果该费用已合法确定,则应支付该费用,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债务诉讼中,对此类船舶、船只、筏或船具有留置权,并在债务诉讼中向其及其所有人追回。证券交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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