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改马尼拉市宪章的法案,将咨询委员会主席和城市工程师作为当然成员加入市政委员会。[第 936 号法案]
[ 1903 年 10 月 9 日第 936 号法案 ] 一项修正马尼拉市宪章的法案,将咨询委员会主席和城市工程师作为当然成员加入市政委员会。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条第 183 号法案的第 4 节和第 10 节,题为“合并马尼拉市的法案”,特此废除并取而代之的是以下部分:“SEC. 4. 市政府归属于市政委员会。- 该市政府特此归属于市政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民事州长任命,经委员会同意,并以同样的方式撤换,以及两名当然成员,即顾问委员会主席和城市工程师。一名委员会成员应被指定为任命总督担任总裁,主持董事会的所有会议。他应签署董事会制定或授权的所有条例、决议、债券、合同和义务,并发布必要的命令和指示以执行d 执行该市的条例以及与此有关的委员会的命令。如果董事会的任何成员生病或长期缺席,或者出于任何原因有必要维持法定人数或打破平局,民事总督可以临时任命,直到该缺席成员返回。如此任命的人应拥有董事会成员的所有权利并履行董事会成员的所有职责。 “作为委员会的当然成员的城市工程师除了作为城市工程师获得的补偿外,不得获得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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