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6 号法案,1901 年 10 月 17 日] 一项创建海岸警卫队和运输局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特此设立一个局,目的是为了政府目的组织、指导和控制岛屿和岛屿间的水上运输,建立和维护一个有效的海岸警卫队服务,称为海岸警卫队和运输局,并应在商务和警察部长的总体控制和监督下。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海岸警卫队和运输局应由一名适当的人直接控制和管理,该人由民政总督选定,并由委员会同意,该人称为海岸警卫队局长,交通和谁应支付年薪三千五百美元,美国货币,每月支付。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局下设三科,第一科负责本局所属或管辖的船舶的建造、维修及营运。第二个部门负责灯塔、浮标、信标、灯船、海标及其附属物的照明、检查和监督。这些部门中的第三个部门负责灯塔、浮标、信标、灯船、海标及其附属物的建造。每个部门都应负责由民政总督任命的一名主管,该主管由委员会任命并征得委员会同意。他们每个人的年薪为 2500 美元,美国货币,按月支付。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局长应与菲律宾群岛海关署长合作,提供打击者认为必要的服务,以强制征收收入,防止走私和非法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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