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第 710 号法案,1945 年 11 月 1 日 ] 根据现行法律拨款以继续支付退休金或养老金的法案。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制定: 第 1 节 特此从国库中未拨作退休金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200 万比索所需的金额根据现行法律,向所有已领取此类酬金或抚恤金的人发放抚恤金或抚恤金,包括支付截至 12 月 8 日应计的抚恤金或抚恤金。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除非且直到财政部长和审计长向总统证明,国库中现有和可用的资金超过《一般拨款法》中为截至 6 月 30 日的财政年度,1946 和法律规定的优先拨款。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根据第 546 号联邦法案设立的名为“菲律宾革命退伍军人或战争退伍军人退休基金”的特别基金在此废止,其后所有用于支付菲律宾革命退伍军人或战争退伍军人退休金的拨款或战争应纳入年度总拨款法。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5 年 11 月 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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