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6 年 10 月 12 日第 39 号联邦法案 ] 一项创建三宝颜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本法应与“三宝颜市宪章”并列。第 I 条——一般规定 SEC。 2. 城市的领土——特此设立的三宝颜市,由三宝颜市、博隆市、Taluksañgay 市、整个巴西兰岛和邻近岛屿的现有领土管辖权组成, 一世。例如,伊莎贝拉市、拉米坦市和马卢索市镇。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三宝颜市的公司性质——三宝颜市是一个政治团体,因此被赋予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相关的权力,可以按照规定行使符合本章程的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城市的印章和一般权力。城市应有一个共同的印章,并可随意更改。它可以为城市的一般利益而获取、购买、接收、持有、租赁、转让和处置不动产和动产,谴责公共使用的私有财产,与合同签订合同,起诉和被起诉,起诉和起诉为终审判决和执行进行抗辩,并行使下文授予的一切权力。证券交易委员会。 5. 城市不对损害承担责任。——对于因市长、市议会或任何其他城市官员未能执行本条款的规定而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或伤害,本市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追究其责任。宪章,或任何其他法律或条例,或由于上述市长、市议会或其他官员在执行或试图执行上述规定时的疏忽。...
一项创建三宝颜市的法案。[第 39 号联邦法案]pdf预览版一项创建三宝颜市的法案。[第 39 号联邦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