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菲律宾武装部队和菲律宾国家警察镇压叛乱[第 1 号总令4]

相关行业:通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7月27日
[ 一般订单号4,2003 年 7 月 27 日] 指示菲律宾武装部队和菲律宾国家警察镇压叛乱在已知和未知领导人的指导下,夺取了马卡蒂市的一座建筑物,在该地区放置炸弹,公开宣布撤回对正式组成的政府的支持,并拿起武器,并继续公开起义并表现出公开的敌意,目的是取消对政府的效忠菲律宾武装部队和菲律宾国家警察的某些机构,并全部或部分剥夺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的权力和特权,这构成根据第134 及以下。经修订的刑法典;鉴于,这些被误导的菲律宾武装部队成员正在政府部门内外得到知名和不知名的领导人、阴谋者和策划者的支持、教唆和帮助;鉴于根据本宪法第 7 条第 18 条,在必要时,总统作为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此类武装部队镇压叛乱;现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宪法赋予我作为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和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427 日期为 2003 年 7 月 27 日,特此呼吁菲律宾武装部队和菲律宾国家警察镇压和平息叛乱。我在此指示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参谋长和菲律宾国家警察总长以及菲律宾武装部队和菲律宾国家警察的官兵立即采取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和措施在适当尊重宪法权利的情况下镇压和平息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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