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菲律宾中央银行作为中央货币当局[总统令第 No. 1801]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1年01月16日
[ 总统令编号。 1801 年,1981 年 1 月 16 日] 建立菲律宾中央银行作为中央货币当局 鉴于宪法规定国民议会应建立中央货币当局,在货币、银行和信贷领域提供政策指导;鉴于,在国民议会另有规定之前,菲律宾中央银行根据现行法律运作,应作为中央货币当局行使职能;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E. MARCOS),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命令和法令: 第 1 节菲律宾中央银行特此成立为中央货币根据宪法第 14 条第 XV 条授权。它;在货币、银行和信贷领域提供政策指导,对银行的经营具有监督权,对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使法律规定的监管权。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法令立即生效。在马尼拉市完成。今年 1 月 16 日,在我们的主年,1981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JUAN C. TUVERA 总统行政助理卷。 25,重要文件,总统令 1980-1981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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