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理马尼拉大都会的地方金融服务、在其中创建地方财政和评估区以及其他目的提供服务[总统令第 No.第921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6年04月12日
[ 总统令编号。 921,1976 年 4 月 12 日] 为管理马尼拉大都会的地方金融服务,在其中创建地方财政和评估区,以及其他目的,根据总统令第821 要求修改现有的地方税收结构和既定的财务安排,以便重新调整这些结构,以符合马尼拉大都会地区地方政府职能的中央规划、协调和统一管理的目标;鉴于,马尼拉大都会综合发展的巨大财务需求已使得必须制定一个不会过度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渐进式增收计划,并采取健全的财政政策、方法和程序,以促进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鉴于,为了实现有效的财政管理目标,有必要明确规定大城市和直辖市的地方金融服务的结构和管理,以确保公共资金的妥善处理和处置;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和命令,作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如下: 1. 将马尼拉大都会划分为地方财政和评估区。为了有效的财政管理,马尼拉大都会特此划分为以下地方财政和评估区:马尼拉第一区 第二区奎松市、帕西格、马里基纳、曼达卢永和圣胡安第三区加洛干市、马拉邦、纳沃塔斯和巴伦苏埃拉第四区帕赛市、马卡蒂、帕拉纳克蒙廷卢帕、拉斯皮尼亚斯、帕特罗斯和塔吉格马尼拉、奎松市、卡洛奥坎市和帕赛市应为上述财政和评估区的各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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