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众媒体的所有权和管理限制在菲律宾公民和其他目的[总统令1018]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6年09月22日
[ 总统令号。 1018,1976 年 9 月 22 日] 将大众媒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限制在菲律宾公民和其他目的 >鉴于,为了保护菲律宾的完整和主权,宪法除其他外规定,所有权和管理权大众媒体应仅限于菲律宾公民或由此类公民全资拥有和管理的公司或协会;鉴于,这项宪法授权必须通过法律实施,并采取适当的制裁措施,以确保它在任何时候都得到尊重和执行;鉴于,同样有必要根据上述宪法规定的精神和意图,确定实施法的适用范围;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命令和法令: 第 1 节。“大众媒体”一词是指印刷媒体,包括所有报纸、期刊、杂志、期刊和出版物以及其中的所有广告,以及广告牌、霓虹灯等,以及传播的传播媒介,包括广播和电视广播的所有方面以及所有其他电影或广播促销和广告。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大众传媒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仅限于菲律宾公民,或由菲律宾公民全资拥有和管理的公司或协会。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任何外国人或居住在菲律宾的外国人,以及在菲律宾开展业务的任何外国公司,在国外印刷或出版或安排印刷或出版任何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出版物,但发行或引起发行菲律宾同样适用本法令的规定或受其约束。证券交易委员会。 4. 任何人在国外出版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出版物并希望在菲律宾流通,应通过菲律宾公民或菲律宾公民全资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或协会,以及该经销商进行。应负责遵守菲律宾法律、规则或法规的任何要求,并对针对该出版物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诉讼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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