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信托收据交易的规定[总统令第 10 号115]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3年01月29日
[ 总统令号。 115, January 29, 1973 ] 为规范信托收据交易而提供的信托收据作为一种方便的商业手段帮助进口商和商人解决他们的融资问题,在国际和国内商业实践中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特别是在商业银行交易中;鉴于,菲律宾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信托收据交易,尤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违约或违反信托收据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对上述权利的执行;鉴于,金融系统报告中所载的建议已被货币当局接受,但货币当局作出了某些修改,其中包括制定一项规范信托收据交易的法律;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日期为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的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正,为了实现我们社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的预期变化和改革,特此命令和法令将以下内容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 第 1 节。简称。 — 本法令称为《信托收据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 特此宣布,国家政策 (a) 鼓励和促进使用信托收据作为对商业和贸易的额外便利援助; (b) 对信托收据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相关各方的权利得到保护和义务得到履行; (c) 宣布滥用和/或挪用货物或销售根据信托收据放行的货物、文件或票据而获得的收益为刑事犯罪,可根据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315 条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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