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24[*], February 02, 1973 ] 赦免违反 1700 年共和国法案第四条的人 鉴于 1972 年 9 月 21 日第 1081 号公告宣布全国戒严顽固的领导人和激进组织、颠覆性协会和共产主义阵线组织的一些成员等,在全国普遍存在无法无天、混乱无序、肆意破坏生命和财产的行为;鉴于军事当局的调查和评估以及我们社会遵纪守法和爱好和平的部门的报告表明,这些激进组织、颠覆协会和共产主义阵线的一些成员、追随者和同情者组织,不是共产主义的顽固成员或意识形态信徒,而是被吸引到这些组织中,因为它们与核心活动领袖和虚假宣传者有联系,和/或由于他们的微妙灌输;鉴于,在许多情况下,上述团体的成员或追随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允许自己被认定为上述团体、协会或组织,这并非不可能;鉴于,政府的政策是以同情心对待和对待上述类型的人,以便他们可以重新回到法律的圈子,从而成为我们在新社会中的同事;鉴于,为了更好地实现第 1081 号公告、根据其发布的一般命令、法令和指示的目标,加快恢复国家的安宁和稳定,保护人民免受暴力、伤害和生命损失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和最快的时间,允许上述激进组织、颠覆性协会和共产主义阵线组织的某些成员,特别是青年,在他们的父母、监护人或仁慈的公民的控制和监督下过上正常的生活。他们各自的社区;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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