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3935 / 102 OG No. 41, 6812(2006 年 10 月 9 日) 9350,2006 年 8 月 4 日] 一项将拉莫斯和普拉省拉莫斯和普拉省的拉莫斯-普拉公路改建为国家公路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大会上颁布:第 1 节。达拉克省拉莫斯和普拉市的拉莫斯-普拉公路全长约 4.7 公里,特此改建为国道。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公共工程和公路部部长应发布必要的规则、命令和通知以实施本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Sgd.) FRANKLIN M. DRILON (Sgd.) JOSE DE VENECIA JR。参议院议长 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分别于 2006 年 5 月 29 日和 2996 年 4 月 3 日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 (Sgd.) OSCAR G. YABES (Sgd.) ROBERTO P. NAZARENO 参议院秘书 众议院秘书长 批准日期:2006 年 8 月 4 日 (Sgd.) GLORIA MACAPAGAL-ARROYO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 E-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将拉莫斯和普拉省拉莫斯和普拉省的拉莫斯-普拉路改建为国道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9350]pdf预览版一项将拉莫斯和普拉省拉莫斯和普拉省的拉莫斯-普拉路改建为国道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935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