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4178 91 OG No. 52, 8484(1995 年 12 月 25 日);马来亚 10/23/95 ; 95 年 10 月 23 日时代 [共和国法案编号。 8154, 1995 年 9 月 23 日] 一项法案授予 PRIME BROADASTING 网络,并入,特许权在菲律宾建造、运营和维护广播和电视站,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部分一、特许经营的性质和范围。 - 根据宪法和适用法律、规则和条例的规定,特此授予 Prime Broadcasting Network, Incorporated、其继承人或受让人(以下称为受让人)建造、安装、运营和维护的特许经营权具有相应技术辅助或设施的菲律宾广播电视广播电台、专播及其他节目和发行服务及转播台。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车站或设施的运作方式。 - 受让人的电台或设施的建造和运营方式应至多仅对法律可能建立的其他现有电台或电台的波长或频率产生最小干扰,而不会以任何方式减少其使用其选择的波长或频率以及在其上传输或接收的质量的权利,以最大限度地再现受让人的服务和/或其可用性。证券交易委员会。 3.国家电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 - 受让人应从国家电信委员会获得其电台的适当许可和执照,未经委员会授权不得使用无线电/电视频谱中的任何频率。然而,委员会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授予任何此类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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