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619 / 86 OG No. 9, 1624(1990 年 2 月 26 日);马来亚 1/11/90 [ 共和国法号。 6842,1990 年 1 月 5 日] 一项在 TARLAC 省创建圣何塞市的法案无论是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的:第 1 条 Barangays Burgos, Iba, Labney, Lawacamulag,达拉克省达拉克市的 David、Lubigan、Maamot、Mababanaba、Moriones、Pao、San Juan de Valdez、Sula 和 Villa Aglipay 特此与上述市镇分离,并组成一个独立的市镇,称为圣何塞市,打拉,在现在的 Barangay Villa Aglipay 所在地设有政府所在地。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圣何塞市东部以 Barangays Sto 为界。达拉克市的多明戈、沙邦马拉古尔、蒂巴格和亚美尼亚;三描礼士省的西部;在南部由卡帕斯市;和由 Sta 市的北部。伊格纳西亚和玛扬托克。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圣何塞市将在本法批准后一百二十 (120) 天内在受影响地区进行的公民投票中获得多数票批准后开始存在。选举委员会应进行和监督公民投票。举行全民投票的费用应在本财政年度拨款下从应急基金中扣除。证券交易委员会。 4、新市第一任市长、副市长和议员由总统任命,任期至1992年6月30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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