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本格特省拉特立尼达市建立总医院(称为本格特总医院)并授权拨款拨款的法案。第5955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9年06月21日
H. No. 16641 / 66 OG No. 12, 2796(1970 年 3 月 23 日) 5955,196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本格特省拉特立尼达市建立一家综合医院,称为本格特综合医院,并授权拨款。由菲律宾参众两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应在本格特省拉特立尼达市建立一所综合医院,称为本格特综合医院,特别服务于新的本格特省。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卫生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25 万比索,用于在 1960 财政年度建立、运营和维护本格特综合医院。九。此后,其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9 年 6 月 21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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