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9595 / 62 OG No. 41, 7452(1966 年 10 月 10 日)[ REPUBLIC ACT NO. 4456,1965 年 6 月 19 日] 一项规定公立学校统一课程计划并授权为此拨款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 国民教育委员会可根据教育部长的建议在公立学校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该计划应印制并免费分发给所有公立学校教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20 万比索,以在 1966 财政年度执行本法的目的。为以后几年的相同目的而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5 年 6 月 1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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