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 年的牛散布法[共和国法号。第4069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4年06月18日
没有。 9395 / 61 OG No. 5, 668(1965 年 2 月 8 日) 4069,1964 年 6 月 18 日] 1964 年的牲畜分散法 无论是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的:第 1 节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应进口牛,免税,或在当地购买相同的用于繁殖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此类牛应借给菲律宾所有希望养牛的农民:但负责实施本法的动物工业局应将牛贷分散到菲律宾所有地方,没有养牛场或牲畜站的省和市优先考虑可用的饲料供应:此外,已经拥有至少一头奶牛的农民不得享受本法规定的福利,除非他失去该牛在本法批准后或批准后。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根据本法的目的,贷款合同应规定,每向农民借一头牛,如有可能,应在第一次产犊时将两头牛归还给政府。如此归还的牛应立即由政府借给同一市内的另一位农民,直到该市所有想养牛的农民都获得此项福利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此归还的牛应由市政府借出。政府对居住在另一个城市的另一个农民。证券交易委员会。 4. 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获得牛贷款的每个农民都应按照本法的规定对其负责,直至全额支付。...
1964 年的牛散布法[共和国法号。第4069章]pdf预览版
1964 年的牛散布法[共和国法号。第4069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