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违反媒体成员生命权、自由和安全权的总统特别工作组[行政命令第01]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 行政命令编号。 2016 年 10 月 11 日 01 月 11 日 ] 成立针对媒体成员生命权、自由和安全的侵犯问题的总统专责小组 鉴于 1987 年宪法第 II 条第 11 节宣布,国家重视每个人的尊严人并保证充分尊重人权;鉴于,1987 年宪法第 III 条第 1 款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鉴于,1987 年宪法第 III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的人身、房屋、文件和财物安全的权利不受出于任何性质和任何目的的不合理搜查和扣押;鉴于,1987 年宪法第 III 条第 14 (1) 节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要求任何人为刑事犯罪负责;鉴于,1987 年《宪法》第三条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任何人不得仅因其政治信仰和愿望而被拘留;鉴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指出,记者的安全以及对杀害媒体成员的人的起诉和惩罚对于维护《宪法》第 19 条所保障的基本言论自由权至关重要。 《世界人权宣言》;鉴于,菲律宾是多项条约的缔约国,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这些条约承认每个人固有的生命权:任何人不得任意剥夺生命,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人人应享有见解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鉴于,2015 年 5 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透露,全球平均每周有一名记者遇害,保护记者委员会 (CPJ) 报告称,菲律宾的记者遇难人数居世界第三位。责任;鉴于,根据人权观察 2014 年世界报告,菲律宾仍然是世界上对记者而言最危险的地方之一,杀戮和强迫失踪仍然是菲律宾的一个严重问题,很少能成功起诉和惩罚肇事者;鉴于,对媒体工作者的持续攻击不仅侵蚀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而且阻碍了社区中的信息流动;鉴于,自由的新闻和媒体履行提供准确、公平和相关信息的必要职能,这对于自由公民履行其监督政府行动和向政府传达其观点的职责至关重要;鉴于,针对记者的谋杀和暴力事件给人一种有罪不罚文化的印象,在这种文化中,国家和非国家部队的安全机构被指控通过暴力和恐吓压制媒体成员提出的合法异议和反对意见与属于公益团体、政治运动、人民和非政府组织以及普通公民的人一起;鉴于,这些侵权行为中的大多数仍未得到调查和解决,肇事者身份不明或未受到起诉,导致有罪不罚和实施更暴力犯罪的更严重印象;鉴于,对这些严重侵犯生命权、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的未解决案件进行重新审查、调查和起诉,直至最终司法裁决和刑事判决,是非常紧迫的;鉴于,本届政府作为一项政策宣布,所有这些形式的政治暴力和滥用权力,无论是由国家或非国家部队的代理人或人员对所谓的第四等级成员实施的,都必须停止,并为此目的,承诺制定一项政府范围的行动计划,让整个官僚系统参与有效、连贯和全面地解决以杀戮、强迫失踪、酷刑等形式存在的未解决的暴力案件,以及其他严重侵犯新闻界人士的生命权、自由权和安全权的行为;因此,现在,我,菲律宾总统罗德里戈·罗亚·杜特尔特,凭借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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