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6 经行政令修订。 26,为将于 1987 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第三届东盟首脑会议创建国家组织委员会[行政令第44]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7年11月09日
MOP, Bk 11, v.5, 135 [ 行政命令编号1987 年 11 月 9 日 44 日] 进一步修改行政命令第 44 号。 6 经行政令修订。 26 日,为 1987 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第三届东盟峰会设立国家组织委员会 经第 26 号行政令修订的第 6 号行政令特此进一步修订。第6号行政令第一款内容如下:“委员会主席由外交部长担任,旅游部长和国防部长担任副主席。委员会成员应为: 执行秘书(总统办公室) 新闻秘书 预算与管理部长 交通与通讯部长 东盟峰会秘书长 总统首席礼宾官(总统办公室) )”本行政命令立即生效。 11 月 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87 年。 (Sgd.) CORAZON C. AQUINO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介绍:(Sgd.) CATALINO MACARAIG, JR。代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进一步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6 经行政令修订。 26,为将于 1987 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第三届东盟首脑会议创建国家组织委员会[行政令第44]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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