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部门员工的员工薪酬实行全面增加百分之十 (10%) [行政命令第 10 号] 188]
马尼拉公报(2015 年 9 月 7 日) 188,2015 年 9 月 11 日 ] 对公共部门雇员的雇员补偿养老金实施 10% (10%) 的全面增加 鉴于,有必要不断提高雇员补偿 (EC) 项下的福利使他们更能响应与工作相关的残疾人的福利和发展需求的计划;鉴于,2015 年 1 月 14 日,雇员补偿委员会 (ECC) 通过了理事会第 15-01-01 号决议,批准将公共部门雇员的 EC 养老金全面增加百分之十 (10%);鉴于,根据第 442 号总统令 (PD) 的第 177 (e) 条,也称为“经修订的菲律宾劳动法典”,ECC 应有权力和义务,除其他外,提升福利和在获得总统批准的情况下,为永久性残疾或死亡授予新的福利,但必须保证 SIF 的精算稳定性,并且此类福利的增加不需要增加任何缴款;鉴于,政府服务保险系统 (GSIS) 的精算研究结果表明,由 GSIS 管理的国家保险基金 (SIF) 可以在不影响 SIF 稳定性的情况下为公共部门增加 EC 养老金提供资金,并且无需国家政府的额外捐款。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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