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OG No. 18, 3183(2013 年 5 月 6 日) 126,2013 年 2 月 28 日] 废除第 1 号行政命令855 (S.2010) 并授权实施对地铁铁路运输公司的股权价值收购并为此制定指导方针 鉴于政府通过交通运输部 (DOTC) 签订了建设-租赁-转让协议(BLT 协议) 与 Metro Rail Transit Corporation (MRTC) 建设 EDSA 轻轨一期(也称为 MRT 3 号线);鉴于,MRTC 约 77% 的原始股东根据 BLT 协议将其对股权租金支付 (ERP) 的权益证券化,从而以 MRT3 票据和优先股的形式剥离其在 MRTC 的经济利益;鉴于,2008 年和 2009 年,MRTC 根据 BLT 协议第 7.7 条向 DOTC 发出股权价值收购 (EVBO) 通知,要求政府购买 MRTC 在 MRT 3 号线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鉴于,2009 年 1 月,MRTC 在新加坡针对菲律宾共和国提起仲裁案,原因包括政府未能及时支付 ERP;鉴于,为避免上述仲裁案件并控制 MRTC 董事会,菲律宾开发银行 (DBP) 和菲律宾土地银行 (LBP) 受政府指示收购股票和其他证券(包括 MRT3票据和优先股)代表 MRTC 的经济利益;鉴于,尽管 DBP 和 LBP 被收购,但仲裁案仍悬而未决,政府继续大力补贴地铁 3 号线的运营,而 BLT 协议限制了政府的产能扩张举措,因为 MRTC 拥有优先购买权以提供额外的供应轻轨车辆;鉴于,作为银行机构,DBP 和 LBP 受到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的审慎监管,该监管禁止银行无限期持有非联合投资;鉴于,政府希望 (i) 通过引入扩容项目,提供更高效和公共安全的捷运 3 号线; (ii) 终止 MRTC 对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案; (iii) 管理 BLT 协议对政府造成的财务负担;鉴于为此,财政部 (DOF)、DOTC、DBP 和 LBP 建议根据 BLT 协议的条款实施 EV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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