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OG No. 19, 3484(2008 年 5 月 12 日) 706,2008 年 1 月 18 日 ] 授权旅游部长对长滩岛和其他目的行使菲律宾旅游局的管理和控制授权 鉴于 1974 年 10 月 2 日第 (PD) 564 号总统令指控并授予菲律宾旅游局(PTA)具有旅游区管理和控制的职能和权力;鉴于,根据 PD 564,1978 年 11 月 10 日第 1801 号公告宣布阿克兰长滩岛为旅游区,由 PTA 管理和控制;鉴于,1983 年 2 月 26 日的第 (LOI) 1298 号指示信由 PTA 主席、警察局长(现为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局长)、移民和驱逐专员、指挥官(现为指挥官)、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和省卫生官员组成跨机构委员会,以 PTA 为牵头机构,协调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采取行动,防止所有非法活动的扩散使生态系统退化,破坏长滩岛的自然景观;鉴于,LOI 1298 指示马来市长在 PTA 颁布该岛的发展计划之前,暂停为长滩岛的任何建筑物发放建筑许可证;鉴于,1998 年 8 月 7 日第 (EO) 6 号行政命令在总统办公室下设立了阿克兰省旅游特别发展工作组(Task Force),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阿克兰省旅游局的实施省级旅游总体规划;鉴于,EO 6 授权工作组在确保阿克兰省和长滩岛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规划、构思和起草阿克兰省旅游总体规划;鉴于,2004 年 10 月 22 日的 EO 377 授权一个知名人士小组监督长滩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备忘录订单号...
授权旅游局局长对长滩岛和其他目的行使菲律宾旅游局的管理和控制授权[行政命令第第706章]pdf预览版授权旅游局局长对长滩岛和其他目的行使菲律宾旅游局的管理和控制授权[行政命令第第706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