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土地登记权 (LRA) 从司法部移交给环境和自然资源部[第 1 号行政命令] 690]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8日
104 OG No. 13, 2257(2008 年 3 月 31 日);马尼拉时报,2008 年 1 月 18 日 [ 行政命令号。 690, December 28, 2007 ] 将土地注册局 (LRA) 从司法部移交给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鉴于土地注册局 (LRA) 是司法部 (DOJ) 的附属机构;鉴于,上帝军受权为土地所有者、土地改革受益人和一般登记公众发布登记法令和所有权证书以及登记文件、专利和其他土地交易;鉴于,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DENR) 是对可转让和可支配的公共土地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政府机构;鉴于,有必要将 LRA 从 DOJ 转移到 DENR,以便在制定政策以及规划和实施 LRA 的计划和项目方面进行协调一致的努力;鉴于,根据 1987 年系列第 292 号行政命令第三册第 10 章第 31 节,也称为“1987 年行政法典”,总统为实现简单、经济和高效,有权重组总统办公室的行政结构。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GLORIA MACAPAGAL-ARROY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土地登记局,司法部 (DOJ) 的附属机构, 特此移交给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DENR)。第 2 节. 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所有其他规则、条例和发布或其部分在此被视为废除或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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