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能源部作为发展菲律宾天然气工业的牵头机构[行政命令编号66]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01月18日
行政命令编号66 [ 行政命令编号66,2002 年 1 月 18 日 ] 指定能源部作为发展菲律宾天然气工业的牵头机构 鉴于,马拉帕亚天然气发电项目是菲律宾历史上最大和最重要的此类投资,它代表着一个开始菲律宾天然气工业;鉴于,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将为政府和私营部门带来巨大的机遇,从而为经济提供期待已久的推动力;鉴于,R.A. 第 2 节7638 也被称为“1992 年能源部法案”,其中宣布,国家的政策是确保持续、充足和经济的能源供应,最终实现自力更生。在不牺牲生态问题的情况下,通过对该国本土能源资源的综合和密集勘探、生产、管理和开发来满足该国的能源需求;鉴于,R.A. 第 4 节 r(a) 和 5(b) 7638 规定能源部 (DOE) 受权制定政策,以规划和实施符合已批准的国民经济计划的能源有效供应和经济使用综合计划,并提供整合机制,政府各种能源计划的合理化和协调,优先考虑环境友好、本土和低成本的能源;鉴于,R.A. 第 5(c) 节7638 要求能源部建立和管理各种形式的能源资源的勘探、运输、营销、分配、利用、保护、储存和储存计划,无论是常规的还是非常规的;鉴于,R 的第 5(e)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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